贵州三地分别任免一批干部,包括副州长、副县长等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6月23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经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
黄 进的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郑绍峰的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谢小艺的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班代荣的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罗仕凯的黔南州统计局局长职务;
蒋宏成的黔南州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秦扬远为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杨显龙为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谢小艺为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冉崇永为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韦明刚为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华军为黔南州商务局局长;
高 原为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 娜为黔南州乡村振兴局局长。
免去
宋泽祥的黔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晓璐的黔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陆育义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
瞿远伏为黔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免去
董贵成的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杨正松为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6月23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肖涵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汪红涛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林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邓序超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杨慧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尧广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姚红霞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姚伟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桂木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因机构撤销,韩建国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晋等同志辞去
有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6月23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2021年6月23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黄晋同志辞去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彭家艳、姚凯两位同志辞去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6月23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免去:
彭家艳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皂角坪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陈正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
姚波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皂角坪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6月23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免去:
甘烽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吴光贵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江湖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吴代华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志才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史勋仙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龙斐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姚霁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江湖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公告
(2021第4号)
经安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同意。
因万峰湖镇第三选区代表宁龙镔、笃山镇第二选区代表马兴菊、木咱镇第一选区代表杨惠、龙广镇第六选区代表尹国龙已调离安龙县行政区域,其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现安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85名,其中暂停执行代表职务2人。
特此公告
安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公告
(2021第5号)
安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免去:
马兴菊安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马兴菊安龙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唐素炎安龙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张俊安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任命:
卢晓东为安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卢晓东为安龙县公安局局长;
况照飞为安龙县统计局局长。
特此公告
安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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